通俗的講,存在于人體外部的輻射源對人體的輻射照射,就稱之為外照射。
外照射防護的基本方法有四種:
(1)控制源強
對使用輻射源(放射性核素或射線裝置)的場所,應根據工作需要選擇適宜活度的放射源,對射線裝置,則要保證射線質量,減少無用輻射成份。如運用診斷χ線,應盡量采用高電壓、低電流的方式。
(2)時間防護
工作人員操作或接觸輻射源時間越長,他所接受的總劑量也必然越大,反之就越少,所以在滿足工作要求的情況下,應盡量減少接觸放射線的時間,以減少人體所接受的劑量。
減少受照時間的方法主要有:提高操作技術的熟練程度,采用機械化、自動化操作,嚴格遵守規(guī)章制度以及減少在輻射場的不必要停留等。
(3)距離防護
實驗證明,點狀源所致照射量率與離源距離平方成反比,也就是說,距離增加一倍,照射量率則降為原來的四分之一。因此,離源越遠,照射量率越低,在相同時間內受到的照射量也越少。在實際工作中,常用長柄鉗子、機械等遠距離操作工具,遠距離自動控制裝置等,以增大人體與輻射源之間的距離。
(4) 屏蔽防護
盡管通過上述三種方法可以減少人員所接受的劑量,但畢竟是有限的,還不能真正做到較好的外照射防護。因為有時空間不夠大,或操作時必須接近輻射源,因而屏蔽防護是最常用的防護方法。
屏蔽防護就是根據輻射源所致電離輻射通過物質時被減弱的原理,在人員和輻射源之間設置有一種或數(shù)種能減弱射線強度的材料構成的物體,從而使穿透屏蔽物入射到人員的射線量減少,以達到降低人員所受劑量的目的。屏蔽所用的材料根據輻射源不同的性質、類型、活度、射線輸出量大小等決定,其厚度根據控制水平來確定。
外照射防護中,須根據實際情況,合理應用上述基本措施。在解決具體防護問題時,這些措施常常是結合使用的。
除了上述基本措施外,還應做好人員的防護培訓,進行工作環(huán)境和個人劑量的監(jiān)測,及時屏蔽或清走暫時無用或多余的放射性物質等。